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5:00至2019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5,150,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940%;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725,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5,135,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922%;股东李志江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27,078,16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放弃其持有的剩余76,771,03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3,74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9%。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3,75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
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3,74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9%。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3,74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9%。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3,75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69%;反对3,753,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关于2018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137,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3,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5%;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关于鼎盛意轩增加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3,75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关于就亿万无线业绩补偿诉讼事宜达成和解并增加2019及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3,75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关于明确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之期末减值额计算方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3,74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9%。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396,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3,74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9%。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关于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12%;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3,743,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6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弃权3,743,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903%。
关联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易文玉律师、丁紫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