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0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3)等公告。其中,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泸溪勤硕来投资
有限公司与乐旻女士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
泸溪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000 万股扬子新材股票,占扬子新材股份总数的 5.86%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乐旻女士。乐旻女士从泸溪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扬子新材股票 3,000 万股(“标的股份”),占扬子新材股份总数的 5.86%。标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二、股份过户情况
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勤硕来投资向乐旻女士转让 3,000 万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泸溪勤硕来
投资有限公 30,000,000 5.86% 0 0
司
乐旻 0 0.00% 30,000,000 5.86%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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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乐旻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6%,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说明
1、乐旻女士本次受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3)中涉及的所有股份转让已全部完成。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