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0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孝男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9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
因许孝男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许孝男先生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6月6日,许孝男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目前,许孝男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许孝男先生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许孝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减持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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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许孝男先生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