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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利君股份: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现提出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708,592,619.56 元,其中: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338,821,586.28 元。

  2021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7,480,558.82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需按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5,748,055.8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84,687,027.46 元,扣减分配 2020 年度股利103,346,00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3,073,530.4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033,4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55,019,000.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021 年 6 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
募资金合计 446,734,412.85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应
付未付款项,实际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陆续办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注销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等相关事项(相关情况详
见 2021 年 6 月 15 日、7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本公司公告)。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达到本期公司净利润的 100%,未达到公司报告期
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合理,本次分红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策程序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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