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6 亿元
额度理财产品”),相关情况详见 2018 年 3 月 21 日、2018 年 4 月 11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1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相关情
况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以下简称“1 亿元额度风险投
资”),相关情况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7 亿元额度
理财产品”),相关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0 年 4 月 11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1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2020 年 9 月 27 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
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 年第 6196 期对公定制人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到期,收回本金 5,000 万元、收益 42.31
万元。
2、7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
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已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到期,收回本金 5,000 万元、收
益 6.53 万元。
(2)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到期,收回本金 5,000
万元、收益 44.11 万元。
(3)2020 年 9 月 7 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
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到期,
收回本金 3,000 万元、收益 26.47 万元。
(4)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6,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
丰”2020 年第 610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到期,
收回本金 6,000 万元、收益 48.90 万元。
(二)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1、1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
银行“汇利丰”2020 年第 6437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20年第643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预期收益率:3.20%/年或1.50%/年
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28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25日
产品期限:87天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投资金额:2,000万元
资金来源:利君科技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7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1)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看涨三层区间 34 天结构性存款(代码:NCD00078)。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34 天结构性存款(代码:NCD00078)
产品代码:NCD00078
存款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黄金
存款利率:1.59%或 2.80%或 3.326%(年化)
起息日:2020 年 12 月 01 日
到期日:2021 年 01 月 04 日
存款期限:34 天
存款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及收益: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
存款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了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76 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76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产品简称:“磐石”876期
产品代码:SMW876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金额:5,000万元
收益率:3.75%(年化)
产品期限:165天,2020年12月11日起(含)至2021年5月25日(不含)。
起息日:2020年12月11日
到期日:2021年5月25日
兑付日:到期日(不含)后的两个交易日内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2020 年 12 月 11 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购
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代码:CSDP/CSDV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50%或3.50%(年化)
收益起算日:2020年12月14日
收益到期日:2021年3月16日
公司投资金额:3,000万元
资金来源:利君科技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4)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代码:CSDP/CSDV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50%或3.50%(年化)
收益起算日:2020年12月14日
收益到期日:2021年3月16日
公司投资金额:5,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5)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6,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
利丰”2020 年第 6387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20年第638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预期收益率:3.20%/年或1.50%/年
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18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2日
产品期限:84天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投资金额:6,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信用风险。
券商收益凭证以券商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券商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券商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
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