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11号文《关于核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2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1,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6,404,596.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595,403.81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成都分所审验并出 具XYZH/2011CDA3081号验资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984,000,000.00元(包含未置换的本公司发行费用6,404,596.19元)转入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6510000210120100019170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1 年 12 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年度内未使用募集资金,仅支付转款
手续费 391.50元,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98,399.96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7,595,403.81 元。
截止 2019 年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见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977,595,403.81
加:募集资金累计收益金额 146,329,462.93
其中: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110,220,698.98
首次公开 2、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6,108,763.95
发行股票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601,332,941.03
募集资金 其中:1、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74,261,800.00
2、直接投入使用资金 106,071,141.03
3、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注) 321,000,000.00
2019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522,591,925.71
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详细情况请参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2015 年 9 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元)
一、上期年末余额 522,591,925.7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563,063.51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4,582,465.75
减:募投项目直接投入 25,236,379.10
首次公开 其中: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0.00
发行股票 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0.00
募集资金 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1,850.00
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注) 25,234,529.10
二、本报告期末余额 502,501,075.87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11,801,075.87
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定期存单 290,700,000.00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000.00
注: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节余募集资金 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 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用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事项详细情况请参 2019 年12月 31 日、2020 年1 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 2012 年 1 月 17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鹭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簇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2 年 1 月17 日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2 月 28 日,为保证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2 月,为规范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存放和使用,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详细情况参见 2020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
理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0 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2003014210013198 5,211,545.64
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限公司成都分行 定期存单 204,000,000.00
购买理财产品(注) 200,000,000.00
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8900096410803 589,565.25
司成都鹭岛支行 定期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