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5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3年4月22日,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或“供方”)与阿拉善盟德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晟冶金”或“需方”)
签署了《高压辊磨机铁矿石终粉麻系统成套采购合同》、《高压辊磨机铁矿石终粉麻系
统成套技术协议》(以下统称“本合同”或“本交易”),合同金额17,000万元。根据
《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已由公司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并报
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本合同交易金额占2012年经会计师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
18.06%,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善盟德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曼德拉苏木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孙兆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铁矿石、铁精粉。(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2、合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合同交易对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公司同类
业务的比重
本公司与合同交易对方德晟冶金系首次签署商务合作合同。
4、合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简要分析
阿拉善盟德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合同后立即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
结算了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双方本着诚实互信的原则履行合同。经公司评审,合
同交易对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及地点:完成合同签署时间2013年4月22日,签署地点四川成
都;
2、合同标的:高压辊磨干磨干选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3、合同金额:17,000万元(含17%增值税);
4、交货时间:预付款到账之日起90日内现场交货;
5、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需方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后生效;
6、付款进度:①2013年4月23日公司收到需方5,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即
合同总额30%预付款,合同生效;②供方全部设备交货前一个月,经需方确认的设备
制作进度时,需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进度款;③供方制造的设备在经需方确认设备
具备发货条件时,需方支付合同总额45%的提货款并开具发票;④需方预留合同总额
5%作为质保金,待系统带负荷正常运行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后30日内付清尾款;
7、违约责任:供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如果需方同
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
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由供方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发生费用。供方
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的按未交货处理。货物错发或漏发的,供方应负责承担需方因此
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执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交易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会计师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18.06%,本合
同履行对于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提高有积极影响;
2、本合同属于公司在冶金矿山领域签署标的金额较大的合同,负责工艺、土建和
电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同时提供制造主机设备、辅机订货参数等。为此,本合
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主要经营产品全面向冶金矿山领域拓展有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
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德晟冶金的项目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其土建条件、土建施工进
度将对本合同工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2、由于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因此,如原材料价格在合同履行期内巨幅波动,将对
公司业绩产生相应幅度的影响;
3、由于本合同交易对方隶属于冶金矿山领域,合同涵盖系统配套设备较多,工期
相对较短,存在因公司组织不足延误交货进度的风险;
4、本合同实施后,系统工艺参数达不到(技术协议ALS-CLM-J-130402)约定的
系统指标,存在全额回购系统中除高压辊磨机、土建、钢结构之外的所有配套辅机设
备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高压辊磨机铁矿石终粉麻系统成套采购合同》;
2、《高压辊磨机铁矿石终粉麻系统成套技术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