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4-03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 7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建文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 236,311,0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5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数 19,841,6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 220,808,3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50%。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 15,502,7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3%。
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35,13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25%;反对 1,13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4788%;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8,6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751%;反对 1,13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7026%;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3%。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35,17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191%;反对 1,09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4622%;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8,70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2726%;反对 1,09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5051%;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3%。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35,48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524%;反对 7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289%;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9,02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8602%;反对 7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175%;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3%。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35,17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191%;反对 1,09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4622%;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8,70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2726%;反对 1,09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5051%;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3%。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35,49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551%;反对 7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89%;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9,02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8925%;反对 7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175%;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00%。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35,17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191%;反对 1,09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4649%;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8,70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2726%;反对 1,09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5374%;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00%。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胡峰律师、徐小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