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7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建文先生、杨衡山先生、莫文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荻辉女士、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5名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荻辉女士、姚禄仕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荻辉女士、姚禄仕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建文: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公司
创立元年应聘进入公司,1997-1999 年担任公司销售部湖南市场省区经理,2000-2008 年担任公司湖北省区经理,2009-2018 年担任福建省区经理,2019-2020 年,担任长沙加加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七部营销总监,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加加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3 月 15 日补选任公司董事,并被选举为公
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任长沙加加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加加食品(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加加食加加食品供应链(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加加味业(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加加一佰鲜调味品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建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 股,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持有公司股票期权 1,128 万股;周建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之外甥女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肖赛平配偶之外甥女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先生之表姐夫,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周建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衡山: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2001 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盘中餐大米项目经理、安徽、广东、西北省级营销经理、生产副总助理、集团本部生产总监、副总经理(主管生产),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衡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 股,作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持有公司股票期权 52 万股;杨衡山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衡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莫文科: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湖南师范大学毕业。2000 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经理,行政总监、董事长助理兼福利物资事业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莫文科先生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对象,持有公司股票期权 52 万股;莫文科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莫文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荻辉: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长沙市二医院团委书记,湖南省物资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物资建材集团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南省物资产业集团财务处处长助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监事会召集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荻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李荻辉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情况。李荻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姚禄仕: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系会计学专业助教,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系副主任、教授、系主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姚禄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禄仕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情况。姚禄仕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