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1-03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835,371,758.64 元;2020 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 176,255,825.78 元,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30,098.57 元,2020 年度分红 40,320,000 元;公司 2020 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958,377,485.85 元。
母公司口径: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 800,051,000.32 元;2020 年度当年
实现净利润 129,300,985.75 元,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
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30,098.57 元,2020 年度分红 40,320,000 元;2020 年末母公
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 876,101,887.50 元。
2、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5,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152 万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分配暂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上述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等情况提议。会议审议通 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 定的年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政案,并同 意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发表下列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