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加加食品”)存在为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形。违规担保本金余额合计 46,6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94%,其中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资本”)担保本金余额为 27,805 万元,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担保本金余额为 18,800万元;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宜,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四)
项、第 13.3.2 条第(二)项的规定,2020 年 6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2020-052)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违规
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加加食品/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对优选资本及三湘银行的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加加食品/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不再对优选资本及三湘银行的担保负有任何义务与责任。
经公司进一步逐项核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之“(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规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8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加加”变更为“加加食品”,证券代码
仍为“002650”,日涨跌幅限制由 5%恢复为 10%。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0 条“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本所将在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之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