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6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650,证券
简称:ST 加加)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2020 年 7 月 13 日、2020 年 7 月 1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价异动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
越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
份存在新增部分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