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一五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1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000,000元,份额不超过200,000,000份,每份份额为1.00元。
4.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广发资管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广发原驰·加加食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400,000,000份,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劣后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加加食品股票。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5.以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400,000,000元和公司2015年10月16日的收盘价6.17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的加加食品股票数量上限约为64,829,822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63%,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加加食品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购买完毕公司股票的时间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这将对本次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确定产生影响。
资产管理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目录......4
释义......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8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9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0
八、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1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2
十、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16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7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8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指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加加食品
本计划、员工持指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计划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本计划草案 指 案)》
控股股东 指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正式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有权通过广发原驰·加加
标的股票 指 食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加加食品股票
广发资管、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指
机构、管理人 (广东)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指 广发原驰·加加食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管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3、深化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确定标准
1、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职的员工。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1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参加对象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1 刘永交 董事、副总经理
2 陈伯球 副总经理
3 彭杰 董事、董事会秘书
2.65%
4 段维嵬 财务总监
5 蒋小红 监事会主席
6 王彦武 监事
7 姜小娟 监事
8 其他员工(不超过1093人) 97.35%
合计 100%
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加加食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广发原驰·加加食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之前。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000,000元,份额不超过200,000,000份,每份份额为1.00元。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广发资管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广发原驰·加加食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400,000,000
份,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劣后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加加食品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以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400,000,000元和公司2015年10月16日的收盘价6.17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的加加食品股票数量上限约为64,829,822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63%,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加加食品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购买完毕公司股票的时间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这将对本次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确定产生影响。
资产管理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本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加加食品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股票的购买。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计划名下时起算。
2.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