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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 年 4 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151.358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34.4532
万元。 万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 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企业管理 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企业管理咨
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翻译服务。 口;进出口代理;翻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数字
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企业会员积分管
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
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
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安防
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建设工程
施工。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9,151.3588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534.4532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修订前 修订后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有关提案涉及独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相关意见。
……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期限未满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 尚未届满;
内容。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 届满;
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
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
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
(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相关董事应当立即
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董事
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七)项或者第(八)项情
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
除其职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
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
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
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
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决策及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百一十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
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