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
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股权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监事
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 年 9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7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407.35 万股,授予价格为 5.04 元/股。
6、2022 年 9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193 人授予股票期权720.13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08 元/股。
7、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集中行权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存在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未 100%达标以及行权过程中自愿放弃行权的情况,前述情形涉及激励对象共 41 名,合计对应股票期权 56.426 万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详细情况如下:
注销原因 注销份数(万份)
个人原因离职 27.600
个人绩效考核未 100%达标 26.726
自愿放弃行权 2.100
合计 56.426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且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存在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未 100%达标以及行权过程中自愿放弃行权的情况,前述情形涉及激励对象共 41 名,合计对应股票期权 56.426 万份,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56.426 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