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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博彦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和《博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 年度实
现净利润 45,638,152.85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563,815.29 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 322,927,291.75 元,减去本年度实际实施的 2019 年度现金股利49,724,671.58 元(其中: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49,724,671.58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14,276,957.73 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8 元(含税),共计 116,020,346.00 元,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该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
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5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
董事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独立董事对议案五至八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六及议案七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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