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将依据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2020 年度,公司给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138 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
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69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 人
最近一年(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 万元
上年度(2019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581 万元
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高峰,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峰,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共计收费 191 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收费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收费 53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
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工作
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