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
厦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 10 名,代表
股份 121,606,6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9887%。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121,155,109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22.9033%;其中,2 名中小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5 名,代表股份451,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85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为 5 名,代表股份 451,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854%。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 提案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1,593,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1,593,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1,593,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1,593,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1,593,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1,593,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1,593,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3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杜莉莉、张雪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