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15:00至2019年4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8名,代表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34,760,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445%;其中,1名中小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3名,代表股份10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为3名,代表股份10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134,864,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134,864,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
0.0000%。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
同意134,864,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34,864,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34,864,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134,864,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34,864,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134,864,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杜莉莉、殷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