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1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0人,代表股份2,165,437,9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8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61,080,0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09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201人,代表股份504,357,8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7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506,209,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2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852,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1人,代表股份504,357,8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7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卫东先生、马国林先生、杨玉英女士、朱晓东先生、高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上五人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杨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3,543,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67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4,315,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5.7975%。
表决结果:当选。
1.02.《关于选举马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36,510,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6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7,282,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2854%。
表决结果:当选。
1.03.《关于选举杨玉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1,811,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2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2,58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5781%。
表决结果:当选。
1.04.《关于选举朱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36,510,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6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7,282,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2854%。
表决结果:当选。
1.05.《关于选举高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36,786,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67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7,558,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401%。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依女士、郭百涛先生、冯连芳先生、童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四人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五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吴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50,736,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508,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958%。
表决结果:当选。
2.02.《关于选举郭百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50,736,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508,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958%。
表决结果:当选。
2.03.《关于选举冯连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50,736,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508,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958%。
表决结果:当选。
2.04.《关于选举童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50,736,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508,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958%。
表决结果:当选。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唐文荣先生、胡肖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玉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唐文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60,440,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1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1,212,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9.2582%。
表决结果:当选。
3.02.《关于选举胡肖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47,047,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1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7,819,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3670%。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17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160,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5,946,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160,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17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160,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5,946,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160,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17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160,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5,946,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160,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17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160,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5,946,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160,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