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8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石化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平湖石化”)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在浙江省平湖市与浙江独山
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独山港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项目总投资约 11 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年产 20万吨精丙烯酸项目。
公司与独山港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拟定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庄志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82663915375P
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星华村沪杭路 21 号
独山港区管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独山港区的规划、建设和行政管理,即:制定全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负责辖区内企业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区内的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使用审批,组织实施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负责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战略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抓好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质量、劳动保障、统计等工作,搞好人才开发和管理;维护全区的社会治安,保护区内企业的合法权益等。
公司与独山港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独山港区管委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标的基本情况:平湖石化拟在独山港区进行工业项目投资扩建,主要建
设年产 20 万吨精丙烯酸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1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约 7
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在 2022 年年内筹备建设,2024 年竣工投产。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独山港区管委会和平湖石化
2、投资项目主要内容:平湖石化在独山港区进行工业项目投资扩建,主要建设年产 20 万吨精丙烯酸项目。
3、投资项目主要约定:
(1)项目总投资约 11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约 7 亿元人民币;
(2)项目计划在 2022 年年内筹备建设,2024 年竣工投产。
4、投资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位于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平湖石化东侧、集港路西侧、海河路南侧、安佐化学北侧,面积约 65 亩(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造未来,立足轻烃一体化,打造低碳化学新材料科技公司”的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推进公司第二个“五年计划”,通过科技创新与管理创新,实现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工艺在新建项目中推广应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丰富丙烯酸及酯产业的产品结构,增强丙烯酸与下游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综合实力,打造中国百万吨丙烯酸生产基地,实现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实施尚需进行项目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等政府审批,上述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面临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国内经济稳步发展与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带动下,对化学品和新材料的需求日益增长和多样化,随着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丙烯酸及下游
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规模,满足市场的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健的做大做强,为发展下游新材料提供原料保障。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