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8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 票 260,190,806 股 , 发 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1.53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99,999,993.18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62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71,379,993.18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71,267.3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8,008,725.8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 号)。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7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
销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9,829,51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7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99,999,996.55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1,200,000.00 元(不含税金额 2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78,799,996.55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0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556,442.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6,443,553.61 元。上述募集资金
(天健验〔2020〕45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022,172,231.50 元(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26,669,044.57 元),以前年度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8,648,818.47 元;2021 年 1-6 月项
目投入耗用募集资金 30,254,591.29 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82,717.47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952,426,822.79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9,131,535.94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4,713,383.52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方式募集资金净额2,976,443,553.61元,
2020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使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297,644.36 万元及利息(利息金额以实际到账为准)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且已完成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17年7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20年11月2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3801210213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 8,168,741.63
司嘉兴分行 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02545559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 86,544,641.89
限公司嘉兴分行 司
合 计 94,713,383.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1.根据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 81,467.94 万元,其中投
入卫星能源年产 45 万吨丙烯及 30 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的金额为 80,475.98 万元,
投入卫星石化年产 12 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的金额为 991.96 万元。
2.根据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需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2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根据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
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和期限的议案》,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调整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将期限由“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调整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
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4.根据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需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00
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根据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截至 2021年 6 月 16 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