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5人调整为92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朱晓东 董事、副总裁 15.00 4.4418% 0.0122%
卢卫伟 副总裁 10.00 2.9612% 0.0082%
郦珺 财务负责人 10.00 2.9612% 0.0082%
连云港石化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骨干人员、公司技术 272.00 80.5449% 0.2219%
(业务)骨干人员(89 人)
预留 30.70 9.0909% 0.0251%
合计 337.70 100.0000% 0.2756%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一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人员,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之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第 9 号业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申请、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