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0-115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取消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增加《关于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10:00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公司201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杨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685,313,1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91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633,132,8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6617%。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2,180,3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66,294,0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0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113,7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5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 人,代表股份 52,180,3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7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卫东先生、马国林先生、杨玉英女士、朱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上四人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杨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80,475,951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61,456,871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92.7035%。
1.02.《关于选举马国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80,475,951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61,456,871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92.7035%。
1.03.《关于选举杨玉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80,475,951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61,456,871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92.7035%。
1.04.《关于选举朱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80,475,951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61,456,871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92.7035%。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长有先生、潘煜双女士、费锦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三人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高长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85,209,42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66,190,346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99.8536%。
2.02.《关于选举潘煜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85,178,02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66,158,946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99.7962%。
2.03.《关于选举费锦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85,209,42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66,190,346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99.85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唐文荣先生、胡肖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玉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唐文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45,119,66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26,100,58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39.3709%;
3.02.《关于选举胡肖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85,313,12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66,294,046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347,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99%;反对 10,965,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28,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588%;反对10,96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