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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石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卫星石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190,806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5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1,991,267.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8,008,725.8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经卫星石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                303,864.00                219,500.00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

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                  88,100.00                  39,500.00
性树脂(SAP)扩建项目[注]

补充流动资金                              41,000.00                  41,000.00

        合  计                          432,964.00                300,000.00

  注:该项目包含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建的项目为两条年产 3 万吨 SAP 生产线的二期工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043.66万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6,000.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注入资金219,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19,500万元。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2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2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5,727.1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718.5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8,792.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2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385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卫星石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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