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满英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高军先生、及沈晓炜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75,000股,合计不超过225,000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1%,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根据减持计划,王满英女士、高军先生及沈晓炜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王满英女士、高军先生及沈晓炜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截至2019年3月13日,王满英女士、高军先生及沈晓炜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满英女士、高军先生及沈晓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王满英女士、高军先生及沈晓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满英女士、高军先生及沈晓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王满英女士、高军先生及沈晓炜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