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3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日下午15:00至 2018年4月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主持人:董事长兼总裁 杨卫东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660,654,2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108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1,635,12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914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卫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19,019,0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19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635,129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3.914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份660,65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1,635,1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份660,65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1,635,1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份660,65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1,635,1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赞成股份660,65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1,635,1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股份660,65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1,635,1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股份660,65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1,635,1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8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赞成股份660,65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1,635,1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赞成股份660,65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1,635,1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