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4-042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4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9月26日。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4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 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
(二) 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三) 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4人,包括中高层
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
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财务总监、副总
王满英 45 8.18% 0.0563%
裁、董事
高 军 副总裁 50 9.09% 0.0625%
沈晓炜 董事会秘书 25 4.55% 0.031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390 70.91% 0.4875%
1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人员(21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 40 7.27% 0.050%
合计(24人) 550 100% 0.69%
(四) 激励计划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
最长不超过5年。
(五)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1.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
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
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
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
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
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第三次解锁期
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
(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首次限制性股票
的价格为6.65元/股。
(七) 解锁条件
在解锁日,激励对象按本计划的规定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时,必须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 本计划在2014—2016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
首次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度考核指标具体目
标如下:
解锁安排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14%
第二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14%
第三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14%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
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计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