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7
仁 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长勇先生、卢奇茂先生、章凯先生、邵明亚先生、刘春阳先生、孟湫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晋蓉女士、鲍禄先生、冯端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晋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和鲍禄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冯端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2)。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长勇先生
刘长勇,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学历。历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长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卢奇茂先生
卢奇茂,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系统工程专业毕业,清华大学经管学院MBA,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奇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章凯先生
章凯,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职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邵明亚先生
邵明亚,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中国庆华能源集团运营管理部高级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明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刘春阳先生
刘春阳,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财务管理系理财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财务副总经理,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春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孟湫云女士
孟湫云,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农业大学财
务管理专业,本科。历任于中商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金玉盈(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等,自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湫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之关联企业仁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7、陈晋蓉女士
陈晋蓉,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副教授(财经类)。1998年7月至2004年4月,任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财务处副处长;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中心教学总监;2004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9年1月至今,任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晋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8、鲍禄先生
鲍禄,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欧盟“让 莫内”讲席教授。在国际经济商务法、公司法以及仲裁法领域有着丰富的项目设计、谈判、组织领导、政府关系协调和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实务经验,曾获第十届北京市高等
学校教学名师奖,发表过《“法律3.0时代”背景下的“法治中国”》《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法律模式分析》《法理学与比较法(第二版)》《欧盟法制构建与发展的五十年》等论文和著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9、冯端斌先生
冯端斌,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2021年3月,曾先后在大连耐酸泵总厂、工信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软件开发中心、中国网通有限公司、北京赛金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神州通信集团公司、神州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等单位任职,2021年4月至今,任北京华夏千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端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