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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稞酒: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6

青青稞酒: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96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银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58,809,5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5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8,806,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51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0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36,0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3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0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潘继东、刘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58,809,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808,9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6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4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24%;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刘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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