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28 元/股。依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此次激励计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此次激励计划。
2、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依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此次激励计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此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依法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 月 15 日为授予
日,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6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8 日。
8、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9、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4.66 元/股调整为 4.5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1、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
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691,698 股减少至 582,441,698 股。
12、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13、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
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441,698 股减少至 582,081,698 股。
15、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16、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并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4.58元/股调整为4.4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8、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解锁股份 7,049,500 股,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股票可上市流
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
19、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
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081,698 股减少至 581,951,198 股。
20、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或已离世,及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21、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并将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4.48 元/股调整为 4.2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一)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