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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4

华宏科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8 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7,049,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21%;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成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此次激励计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此次激励计划。

    2、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依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此次激励计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此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依法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 月 15 日为授予

日,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6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8 日。

    8、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9、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4.66 元/股调整为 4.5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1、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
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691,698 股减少至 582,441,698 股。

    12、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13、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
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441,698 股减少至 582,081,698 股。

    15、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16、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并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4.58 元/股调整为 4.4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6 个月和 2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两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上市日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上市日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8 日,本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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