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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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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
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上期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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