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无;
4、变更原因: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原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目前正按计划顺利推进,且近期已经取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济宁国资方十分重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为了更好的满足未来国资审计监管要求,推荐其长期合作且在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过程中对上市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报进行审计。经友好协商,拟改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5、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苏超先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上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0]京会兴审字第03020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2020年10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向公司出具过审计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目前正按计划顺利推进,且近期已经取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济宁国资方十分重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为了更好的满足未来国资审计监管要求,推荐其长期合作且在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过程中对上市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报进行审计。经友好协商,拟改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在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过程中对上市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已经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变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过程中对上市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已经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变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