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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3

荣联科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3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就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已事先与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轩菲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叶立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轩菲

    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亚菊

    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立萍

    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无          1 次          2 次          无

    签字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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