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8-02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
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7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京会兴审字第0302005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88,87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38%;实现利润总额-20,672.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1.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8.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4.16%。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17年年度报告》与《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与《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与《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8)京会兴审字第03020055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02,082,320.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433,742.42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243,374.24元后,母公司
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1,190,368.18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082,320.68元,董
事会审议后同意:公司2017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公司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及《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及《2017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鉴于此,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高效合理利用银行的信贷服务,构建公司运营资金保证体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美元授信)的综合授信。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总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综合信贷业务。本议案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同意聘任胡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公司依据经营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按照高级管理人员
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2017年度
薪酬,合计金额为972.21万元。兼任董事的总经理张彤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鞠海涛先生、副总经理方勇先生、副总经理张春辉先生、副总经理霍向琦先生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继2015年2月17日披露《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年)》后,再次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研究论证,制定了《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2018)京会兴审字第03020055号,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8,178.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029.96万元,实现了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
《关于2017年度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及《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8.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