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7 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 号),公司于 2020 年 3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00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外部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557,505.45 元。该项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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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新建年产8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湖南公元建材有限 41,700 33,700
目 公司
新建年产 5 万吨高性能管道建设项目 公司 32,022 25,000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11,300 11,300
合计 85,022 7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500,245,026.86 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196,687,633.7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公司目前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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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 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92.5 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械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