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3,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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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6、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一)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3,000 万元购买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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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 6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高股份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33,000 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永高股份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