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宇萍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 1%的通知,王宇萍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1,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现将相关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3 月 13 日 3.9 200 0.18
11 月 25 日 4.49 100 0.09
11 月 26 日 4.49 100 0.09
11 月 27 日 4.44 100 0.09
王宇萍 大宗交易 11 月 28 日 4.43 100 0.09
11 月 29 日 4.35 100 0.09
12 月 2 日 4.38 100 0.09
12 月 3 日 4.36 100 0.09
12 月 4 日 4.31 100 0.09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12 月 9 日 4.45 100 0.09
12 月 10 日 4.49 100 0.09
合 计 — — 1,200 1.07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
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41 2.89% 2,041 1.82%
王宇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1 2.89% 2,041 1.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权益变动公告(上市
时)的累计减持比例前后对比如下:
上市时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公元塑业集团有 488,592,000 43.5 465,296,370 41.43
限公司
卢彩芬 168,480,000 15.00 168,480,000 15.00
张 炜 143,208,000 12.75 104,171,900 9.27
台州市元盛投资 42,120,000 3.75 0 0
有限公司
张建均 0 0 19,629,144 1.75
卢震宇 0 0 11,232,130 1.00
王宇萍 0 0 20,410,000 1.82
吴玉姐 0 0 17,594,928 1.57
卢彩玲 0 0 5,379,400 0.4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郑 超 0 0 3,900,000 0.35
张少杰 0 0 200,000 0.02
合 计 842,400,000 75.00 816,293,872 72.68
注:1、为计算方便和对比,上市时持有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均按现有总股本 1,123,200,000 股计算。
2、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余市永元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
至 7 月 8 日通过大宗交易将股份分别转让给吴玉姐、王菊姿、卢震宇、郑超、林映富、王
成鑑、卢彩玲七位股东,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告编号:2015-034、2015-037)。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1 月 15 日、2018 年 7 月 3 日通过大宗交易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张建均,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03、2018-039)。
张炜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2016 年 6 月 20 日、2016 年 6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18 日、2018
年 7 月 19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9 月 21 日、2018 年 9 月 25 日、2018 年 12 月
17 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将部分股权转让给王宇萍,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8、2016-020、2018-044、2018-045、 2018-046、2018-055、2018-056、2018-064)。
3、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 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张建均持有台州 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 81.76%股权,吴玉姐为卢彩芬之母,王宇萍为张炜之妻,卢震宇为卢 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少杰为张建均之哥,故以上人 员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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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一致。
4、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