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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跨境: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ST跨境: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 跨境                  公告编号:2022-043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3.1条 “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以上情形的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公司
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

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 000435 号】。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3,483,128.69 元,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2,255,374,346.06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8,817,730,864.40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 8,724,074,313.77 元;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45,896,032.80 元。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 9.3.1 条规
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鉴于此,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7 条和第 9.8.5 条规定,
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内部控制
缺陷整改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 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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