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 跨境 公告编号:2021-112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新增案件收到应诉通知书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新增诉讼涉及金额:1,478.68 万元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在诉讼审结之前,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于近日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1)并民(行)民初字第 840、841号)等相关材料,原告李军、白丰赫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金额为人民币 53,817.42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李军
原告二:白丰赫
被告: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 53,817.42 元(其中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
2、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发布《2020 年度业绩预告》,载明预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1 亿元至 1.5 亿元。2021 年 4 月 30 日发布《2020 年度业绩预告修
正公告》,载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30 亿元至 38 亿元。同日公布《2020 年
年度报告》,载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4 亿元。2021 年 5 月 18 日,被告发
布公告称其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徐佳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3 号。原告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尚有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 26 项,涉案金额合计 1,473.3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审理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增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