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 跨境 公告编号:2021-05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以电子
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发出会议补充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林义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原董事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成斌先生、籍鹏龙先生、李勇先生、贾润苹女士、张红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 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
1、李勇先生曾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后因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换届选举离任。本次根据股东推荐,及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提名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勇先生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2、张红霞女士曾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因工作安排原因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辞职,辞职后一直在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本次根据股东推荐,及公司
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结合其过往工作表现与履职能力,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霞女士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 5 票同意。
以上被提名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苏长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苏长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 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
苏长玲女士曾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先后担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因公司控制权变更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离任。现因公司经营发展及治
理需要,提名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苏长玲女士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贾润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红霞女士、李玉霞女士、宫健先生、班俊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 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
1、张红霞女士曾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因工作安排原因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辞职,辞职后一直在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本次根据股东推荐,及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结合其过往工作表现与履职能力,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张红霞女士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2、宫健先生曾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后因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换届选举离任。本次根据股东推荐,及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结合其工作业绩与履职能力,提名其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宫健先生自上次离任后至今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数量(股) 均价(元/股)
2019.3.14 买入 3,000 12.40
2019.9.5 买入 2,000 7.90
2019.9.9 卖出 2,000 8.86
2019.9.19 买入 400 8.77
2020.1.10 卖出 2,000 8.70
2020.7.9 卖出 1,600 9.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玉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红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月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红霞女士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因高管职务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终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红霞、王月娣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351-5270116
传真号码:0351-5270118
电子邮箱:ir@kjtbao.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成斌: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飒芙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成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成斌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成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籍鹏龙: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山西百圆裤业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深圳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装事业部供应链中心总监,现任深圳飒芙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供应链中心总监。籍鹏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00 股。
籍鹏龙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籍鹏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