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1-04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杨建新、樊梅花夫妇与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
睿景”)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与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兴基金公司”) 签署了《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杨建新、樊梅花与新余睿景解除表决权委托。
2、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新兴基金公司对杨建新、樊梅花与新余睿景合计持有公司 228,791,931 股股份不再具有支配权,新兴基金公司在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从 360,791,931 股下降至 132,000,000 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从 23.16%下降至 8.47%,
本次协议签署后,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公司股
东杨建新先生、新兴基金公司的通知,获悉杨建新先生与新兴基金公司于同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新兴基金公司拥有的对杨建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228,791,931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表决权委托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2019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筹划股
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筹划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 告编 号:2019-101),杨建新、樊梅花夫妇与新余睿景将合计持有的公司 24,105.6931 万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5.47%)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新兴基金行使。截止本公告日,杨建新、樊梅花夫妇与新余睿景将合计持有公司228,791,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8%。
二、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杨建新和新兴基金公司经协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签署《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双方
协商一致同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新兴基金公司拥有的对杨建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28,791,931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上述协议于双方签署后生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
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前,新兴基金公司可支配表决权股份为 360,791,931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新兴基金公司对杨建新、樊梅花与新余睿景合计持有的 228,791,931 股股份不再具有支配权,新兴基金公司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从 360,791,931 股下降至 132,000,000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从 23.16%下降至 8.47%。杨建新、樊梅花与新余睿景合计持有228,791,931 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 14.68%。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总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1 杨建新 213,360,500 13.69
2 徐佳东 153,924,671 9.88
3 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2,000,000 8.47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102,187 1.10
5 周敏 12,399,244 0.80
6 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2,335,000 0.79
7 郑汉辉 10,848,566 0.70
8 刘晨 9,293,300 0.60
9 李俊丰 8,139,800 0.52
10 胡锡昌 7,880,000 0.51
就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认定分析如下:
就持股比例而言,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前后,公司均不存在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就可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而言,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杨建新及一致行动人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228,791,931 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14.68%;徐佳东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53,924,671 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 9.88%;新兴基金公司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32,000,000 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 8.4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通知,且上述前十大股东中,除杨建新与新余睿景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以外,其他股东相互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据此,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公司不存在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前三大股东杨建新、徐佳东、新兴基金
公司各自在公司中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差距较小,且任何一方均无法依据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就本次表决权委托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