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7-150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1人调整为147人。
股票期权数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原1,002万份调整为994万份。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文件。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
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
于2017年11月2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跨
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 数量的公告
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2月5日作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 象授予99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
全部股票期权,合计8万份,根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1名调整为147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原1,002万份调整为99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变。
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万 获授股票期权占授予总数 获授股票期权占当
姓名和职位 份) 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环球易购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共
147人) 994 83.39% 0.69%
预留权益 198 16.61% 0.14%
合计 1,192 100.00% 0.83%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 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数量的公告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中拟授予权益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
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8万份。根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1名调整为147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22万份调整为994万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
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跨境通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权益授权日及其确定过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股票期权权益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跨境通不存在不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数量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数量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数量的公告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