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7-07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600,000份,行权价格为6.704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统一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
年6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行权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75元。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核心骨干以及全资子公司环球易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 获授股票期权占授予总 获授股票期权占当前
姓名 职位
(万份) 数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徐佳东 董事、副总经理 100 33.33% 0.47%
核心骨干
(包括子公司,共11人) 200 66.67% 0.95%
合计 300 100.00% 1.42%
5、行权条件和时间安排:
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所确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期内,若公司层面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符合《山西百圆裤业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内所获期权可行权份额。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①等待期考核指标: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②公司行权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在2015年-201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环球易购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及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实现值。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业绩考核条件 可行权占获授
权益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5年公司实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现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
200%,且全资子公司环球易购2015 20%
交易日当日止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6年公司实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现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
350%,且全资子公司环球易购2016年 20%
交易日当日止 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5,500万元。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7年公司实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现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
550%,且全资子公司环球易购2017年 60%
交易日当日止 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2,500万元。
若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业绩指标值以扣除新增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所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山西百圆裤业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S(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和可行权比例如下:
考核分数 分数≥95 85≤分数<95 60≤分数<85 分数<60
考核等级 S(优秀) A(良好) B(合格) C(不合格)
可行权比例 100% 90% 80% 0%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3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公司于2015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公司第二大股东徐佳东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所确定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2016年1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0.75元/份调整为6.76元/份,股票期权的授予总量由300万份调整为1,8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7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即2015年
4月28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20%:20%:60%,其中自
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二个
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所获总量的20%。截至2017年4月28日,公司授予激励对
象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2、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1)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至2014年归属
(1)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为:3,910.26万元;授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 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净利润为:3,609.57万元。2016
不得为负。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2)2016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不低 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