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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12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6-121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5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公司第二大股东徐佳东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所确定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6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1、调整事由

    2016年5月12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644,404,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0.5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5 年度派息事项实施后,公司按下述公式

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22.72元-0.053元=22.667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同时,2015年度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1+n)=22.667元÷(1+1)=11.3335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

由22.72元/股调整为11.3335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应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获得的其他跨境通股票进行回购。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后,公司按

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Q=Q0*(1+ n)=900万股*(1+1)=1,800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900

万股调整为1,800万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调整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2.72元/股调整为11.333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由900万股调整为1,800万股。

    五、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因2016年6月实施了2015年年度的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同意公司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2.72元/股调

整为11.333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由900万股调整为1,800万股。

    六、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