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并规范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
制度体系,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的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SNOWMAN GROUP CO.,LTD.
英文名称:FUJIAN SNOWMAN GROUP CO.,LTD.
集团名称:福建雪人集团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担任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最多不超过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董事的最多不超过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设职工代表监事二名,由职工大会、 组成,监事会中设职工代表监事二名,由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产生。另外一名股东 大会民主形式产生。另外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