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4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部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1〕008402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111.03 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110 万)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机制,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认真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有关内容,具
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
号码:3501821968********)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对象为
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 1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
资者。单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 5,000.00 万股。林汝捷1 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林汝捷 1 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
号码:3501821968********)已回避表决。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林汝捷1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申购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林汝捷1将以6,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
号码:3501821968********)已回避表决。
4.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林汝捷1拟以6,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发行价格后的数字。如按上述认购金额计算,林汝捷1最终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2,221,830股(含本数)。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
号码:3501821968********)已回避表决。
5.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募投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5,000.00 67.16%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00.00 14.9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7.91%
合 计 67,000.00 1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