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6 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一
笔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 700 万元,其中,根据联合项目申报的分摊约定,公司获得本次政府补助 440 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用于设区市属绿色制造系统集成补助项目)的通知》闽财企指〔2017〕21号文件精神,公司投入建设的“高效节能压缩机制造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于2017年9月已获得该项目第一笔政府补助专项经费共计人民币 700 万元。
本次获得该项目第二笔政府补助专项经费共计人民币 700 万元,依据联合
项目申报的分摊约定,本次公司获得该项目的政府补助 440 万元,上述款项将用于公司开发高效节能压缩机制造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的生产设备等。
提供上述项目的补助主体为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本次政府补助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所有资金已到账,均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获得款项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 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获得的 440 万元政府补助,其中 59.69 万元资金奖励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其中 380.31 万元政府补助用于购买项目研发设备,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 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上述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9.69 万元,计入其他收益,其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80.31 万元,计入递延收益,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约为95.57 万元。
4. 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最终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补助相关的政府批文;
2.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