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
困一号”)因基金期限及资金运作安排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 - 2021 年 5 月 5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纾困一号计划减持不超过13,481,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33,703,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目前,纾困一号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公司将继续关注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